一、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长春海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订本目录。凡列入目录的事项,除《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应按要求主动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海关统计、行政审批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财务信息、执法结果公示、综合管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等9类、22项内容。
我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对目录事项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不断增加公开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公开期限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长春海关门户网站(changchun.custo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是长春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集中、统一发布长春海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我关还将通过新闻发布会、“长春海关12360服务热线”、报刊、电视等途径进行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长春海关办公室牵头,关内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基本目录“责任部门”列)。
(五)监督渠道
长春海关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办公室信息宣传科,邮政编码:130031;
电子邮箱:cchgzwgk@customs.gov.cn;
联系电话:0431-84601502。
二、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部门 |
一、机构信息 | 1 | 关领导姓名、职务等信息,工作履历、标准工作照等信息。 | 人事处、 办公室 | |
2 | 长春海关概况、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职能等信息。 | 人事处 | ||
3 | 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处室等信息。 | 人事处 | ||
二、规范性文件 | 4 | 以长春海关公告、本关通知或部门联合公告形式发布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海关信息。 | 法规和综合业务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 |
三、规划计划 | 5 | 长春海关上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和本年度整体工作计划 | 办公室 | |
四、海关统计 | 6 | 长春海关统计月报。 | 统计分析处 | |
五、行政审批事项 | 7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
六、财务信息 | 8 | 长春海关预算、决算信息。 | 财务处 | |
9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海关系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信息。 | 财务处 | ||
10 | 拍卖时间、地点;拍卖标的;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财务处 | ||
11 | 长春海关政府集中采购信息、政府采购意向和实施情况。 | 后勤管理中心 | ||
七、执法结果公示 | 12 | 长春海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结果。 | 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隶属海关 | |
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 | 缉私局、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隶属海关 | |||
八、综合管理 | 13 | 法治工作 | 行政强制事项事前公开清单等。 | 法规和综合 业务处 |
14 | 公务员招考、录用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信息。 | 人事处 | ||
15 | 长春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长春海关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应急处置、长春海关 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长春海关口岸应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 | 办公室 | ||
16 | 由长春海关答复、可以对外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和政协委员提案复文。 | 办公室 | ||
17 | 海关重要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事关群众关切事项的解读信息。 | 办公室 | ||
18 | 长春海关新闻发言人姓名,新闻发布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
19 | 本关动态、新闻图片 | 办公室 | ||
20 | 办公室 | |||
21 | 办公室 | |||
缉私局 | ||||
监察室 | ||||
九、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22 | 其他 |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长春海关在依法履职和对外服务过程中,其他应当主动对外公开的海关政府信息。 | 相关各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