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长春海关本级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一、现场受理
受理咨询室地址(当面提出信息公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517室;
受理时间:夏8:30-11:30,13:30-17:00,冬8:30-11:30,13:00-16:30(工作日)。
二、邮政信函受理
信件受理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信息宣传科,邮政编码:130033。
注:信封封面请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建议使用中国邮政平信、挂号信或EMS邮寄。
三、电子邮箱受理
受理电子邮箱:cchgzwgk@customs.gov.cn。
注:通过电子邮箱申请,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我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日。
联系电话:0431-84601502
联系时间:夏8:30-11:30,13:30-17:00,冬8:30-11:30,13:00-16:30(工作日)。
四、申请要求
点击下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提交申请表时,请同时随附身份证明:
1. 自然人申请,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2. 法人申请,需提交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盖章)。
未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的,本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