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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党委纪检组)

发布时间:2022-03-03 15:28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关区各单位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规定、决定、命令及长春海关各项工作制度情况。

  (二)负责受理关区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等信访举报,承办驻署纪检监察组和关党委交办的信访举报,接收有关部门、地区转办的信访举报。

  (三)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审查,重要案件和问题及时向驻署纪检监察组、关长、关党委书记报告。

  (四)对关区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

  (五)对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开展追责问责。

  (六)监督、检查、指导派驻纪检组工作。

  (七)负责关区内的监察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九)承担党委纪检组相关工作。负责对党委派驻纪检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研究和交流。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监察室(党委纪检组)内设科室2个,派驻隶属海关纪检组10个:

  (一)纪检监察一科

  (二)纪检监察二科

  (三)第一纪检组

  (四)第二纪检组

  (五)第三纪检组

  (六)第四纪检组

  (七)第五纪检组

  (八)第六纪检组

  (九)第七纪检组

  (十)第八纪检组

  (十一)第九纪检组

  (十二)第十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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