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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处

发布时间:2022-03-03 15:23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拟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在接到执行管理部门通报进口食品、化妆品中发现严重安全问题,组织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四)组织实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

  (五)按照多双边协议拟订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协助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承担进口国家(地区)官方对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审查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内设科室2个:

  (一)食品安全一科

  (二)食品安全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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