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和检验检疫的工作制度;拟订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二)承担进口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在接到执行管理部门通报进口食品、化妆品中发现严重安全问题,组织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
(四)组织实施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工作。
(五)按照多双边协议拟订出口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协助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承担进口国家(地区)官方对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审查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进出口食品安全处内设科室2个:
(一)食品安全一科
(二)食品安全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