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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2-03-03 15:24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一、主要职责

  (一)落实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人员,包括动植物、食品、化妆品的海关检查、检验、检疫以及人员卫生检疫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物流监控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落实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及经营人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落实进出境人员及旅客行李物品、免税商店管理等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口岸监管工作,承担海关口岸监管环节的反恐、防扩散、出口管制等工作,承担进口固体废物、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等口岸监管工作。

  (六)牵头组织实施进出境卫生、动植物、食品、化妆品口岸检验检疫和进出境商品口岸检验等工作。

  (七)落实进出境邮件快件、暂准进出境货物、进出境展览品等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口岸检查、检验、检疫技术装备设施、现场快速检验化验设备保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口岸监管工作用犬应用管理工作。

  (九)承担长春海关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指导隶属海关、派驻机构开展对本辖区口岸监管业务日常运行监控指挥工作。

  (十)承担“监管类”海关空白业务单证的管理。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口岸监管处内设科室5个:

  (一)综合业务科

  (二)场所监管科

  (三)监管设备科

  (四)行邮监管科

  (五)货物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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