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人事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协调落实长春海关党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决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干部人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在关党委领导下,按分工履行政治部组成部门工作职责,组织指导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三)落实海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四)落实海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海关关衔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落实海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落实海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七)落实海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落实海关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八)落实海关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落实海关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十)承担党委组织部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内设科室4个:
(一)干部科
(二)公务员管理科
(三)干部监督科
(四)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