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首页
  
  
快速链接
  
  
政务公开
  
海关总署
 

长春海关公告2006年第2号  DateTime:2007-09-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2006年 第2

 

    根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关于吊销吉港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109户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吉工商外处字〔2005〕第2号),经查,在长春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共有36家(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署令第127号)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注销此36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海关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View:
I want to remark
Relative Document:
  海关通告>>

  本关公告>>

  本关动态>>

  计划总结>>

   
  行政许可>>

  廉政建设>>

  关区统计>>

  政府采购>>

  拍卖信息>>
  总署统计>>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长春海关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邮编:130033 电话:0431-846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