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04日 | |
| 【标 题】 | 哈尔滨海关2026年6月“关长接待日”通知 | ||
各进出口企业、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畅通关区上下沟通渠道,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根据《哈尔滨海关关长接待日工作制度》规定,现就哈尔滨海关2026年6月“关长接待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6年6月12日(周二)。
二、接待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哈尔滨海关办公楼1楼接待室。
三、接待人
轮值关领导:高文宁党委纪检组组长。
(将根据来访人具体诉求对接待人予以调整。)
四、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有序接访,关长接待日采取预约制。请来访人于6月8日17:00前填写《哈尔滨海关关长接待日来访申请表》(见附件)后发送至办公室联系人邮箱,办公室将对来访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来访人具体接访时间。
(二)申请表中来访人身份信息不真实、诉求不清晰、内容不具体、随附材料错误或缺失、无法核实办理的,将告知来访人补交相关内容,逾期未补交的视为放弃。
(三)下列情形不列入关长接待日事项。
1.不属于哈尔滨海关法定职权范围的;
2.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刑事立案处理事项;
4.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检举控告各级海关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转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5.来信反映的事项仍在办理期间,或反映事项已按要求处置答复,又以相同理由和事实重复递交的;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受理的。
(四)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多人来访的人数不超过5人。
(五)“关长接待日”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按期举行的,将在管理网及时公布更改日期,并提前通知预约来访人员。
(六)“关长接待日”按照“先外部、后内部;先基层、后机关;先普通干部职工,后领导干部”的接待规则。如当日预约人员过多,将安排内部人员另行时间来访。
联系人:朱庆晟,联系电话:82381216。邮箱:hrbzwgk@customs.gov.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