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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坤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的提案》(第79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提案中涉及海关工作部分答复如下:
哈尔滨海关一是支持运营单位依规申建包括快递类、邮检现场类在内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作业场地。目前省内共有快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11处、邮检通关类集中作业场地2处;二是落实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要求,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海关备案;三是积极推动中俄贸易“绿色通道”、监管结果互认合作项目,开展调研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现场开展关企座谈会,对企业进行政策宣讲,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下一步,我关将不断加强中俄海关合作,推动中俄贸易“绿色通道”、监管结果互认项目深入发展。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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