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留言详情

申报要素问题咨询

编号:202608211351355135浏览数:696

姓名

8930000003720

留言时间

2026-08-21 13:51:35

留言内容

关于进出口货物品牌、型号申报规范 咨询内容是我司进出口的货物存在:1、我司委托供应商制作的订制料件,非市场流通品。2、市场流通品 问题是我司进出口相关订制品时,货物内外箱、包装标签或者货物本身可能印有供应商的名称和番号,当中个别可能是注册商标品牌名称,这些都不是市场流通的货物,基本适合我司使用,请问进口时应当填报品牌和型号?

问题分类

关税征管

处理状态

已处理

答复单位

黄埔海关

处理时间

2026-08-24 14:26:00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文字描述无法判断所询货物的实际品牌型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品牌指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请您根据货物本身的报验状态及供应商说明按照实际情况申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