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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停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4 15:47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项目概况
长春海关停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海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hg2026-01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停车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为长春海关停车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采购预算:24万元/年

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 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范围包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报名,发送邮件至381873404@qq.com

方式:需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海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联系方式:0431-849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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