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0 10:06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规定,梳理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长春海关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邮编:130000;电话:0431-84601502;电子邮箱:cc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春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严格执行《条例》,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公开各项机制落实,规范严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5年,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信息发布1087条,内容涵盖统计、人事、预决算、政府采购等;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12360热线公众号便民作用,年内共发布信息419条;参加吉林省政府新闻发布会1场次;“海关发布”微信微博推发短视频29条;在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刊(播)发145篇/条,吉林新闻联播、吉林日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刊(播)发158篇/条,紧扣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海关信息及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长春海关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通过邮寄、互联网渠道及时答复,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5年,长春海关(本级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引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切实推动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在信息发布操作时,设置信息拟撤稿日期并及时清理不需要长期保留的信息,避免公众获取过时或无效信息。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人工巡检和机检,对错敏信息和断链、错链、暗链及时研判处置,保障门户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体,12360热线、公众号为辅助的协同政务公开渠道格局。推进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2个、栏目名称1个。充分发挥12360热线便民服务作用,全力化解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5年接听咨询电话近万个,接通率全国海关名列前茅。指派专人对门户网站业务咨询栏目开展回复,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全年回复业务咨询100条。受理吉林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转办留言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3

0

0

0

0

0

3

4.申请人撤销申请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年报中共提到1个问题,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和载体需要进一步规范。

  2025年,长春海关(本级机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细化公开栏目,分类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相关信息易获取。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和公开期限要求更新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避免信息滞后或失效。

  (二)目前存在问题。

  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长春海关(本级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长春海关(本级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