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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9-10 15:06 文章来源:长春海关 【字体:
四平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依据
1

对出境植物及产品、

其他检疫物的生产、

加工、存放单位的检

监管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

加工、存放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2

对进境动植物产品生

加工存放过程的

督管理

进境粮食、I级风险非食用动物产品、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I级风险饲料、

I和II级生物材料、中药材存放、加工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四条。

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3.《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4.《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5.《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3

对出口食品生

产企业的备案

检查(备案信息)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4

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

殖场的监督检查

(备案信息)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5

对报关单位的备案

检查(备案信息)

报关单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十七条。

6

对进出口货物的

海关查验、检疫、

检验

进出口货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5.《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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