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海关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 1 | 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 其他检疫物的生产、 加工、存放单位的检 疫监管 | 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 加工、存放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
| 2 | 对进境动植物产品生 产加工存放过程的 监督管理 | 进境粮食、I级风险非食用动物产品、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I级风险饲料、 I和II级生物材料、中药材存放、加工企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四条。 2.《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九条。 3.《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4.《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5.《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
| 3 | 对出口食品生 产企业的备案 检查(备案信息)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
| 4 | 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 养殖场的监督检查 (备案信息) | 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
| 5 | 对报关单位的备案 检查(备案信息) | 报关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三十七条。 |
| 6 | 对进出口货物的 海关查验、检疫、 检验 | 进出口货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5.《进出境中药材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