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申请。
二、事项类型: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申请。
三、设立依据:
《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二条 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可自行或选择通过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改造内部系统,实现与海关预录入系统业务数据交换。相关接口开通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
四、办理(实施)机构: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春分中心。
五、法定办结时限:无。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收到办理材料齐全起3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海关预录入系统数据交换接口ID(DXPID)
八、结果样本:无。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依法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十二、申请材料:
1.《长春关区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接口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1)原件纸质版一份;
2.《海关预录入业务数据交换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2)原件纸质版一份;
3.《企业法人授权书》(详见附件3)原件纸质版一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纸质版1份(不盖章);
5.《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海关注册登记证》(不盖章)(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十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春分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配置完成后,将数据交换接口ID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十四、办理形式:邮寄或预约现场办理。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邮寄办理0次或资料齐全现场办理1次。
十六、审查标准: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十七、通办范围:长春海关。
十八、预约办理:企业提前打预约电话0431-84601760,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十九、网上支付:否。
二十、物流快递: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数据分中心技术运维部。 电话:0431-84601760 13843091933
二十一、办理地点:长春市普阳街1301号 长春海关普阳办公区。
二十二、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可电话咨询海关“12360”热线。
二十三、咨询途径:
海关“12360”热线。
二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海关“12360”热线或0431-8490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