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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2022年第2号公告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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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型】 2022-07-29 【内容类别】 长关公告〔2022〕2号
【文  号】 【发文机关】 有效
【发布日期】 综合性 【生效日期】 2022-07-29
【效  力】 【效力说明】 海关规范性文件

根据工作实际,长春海关决定废止《长春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操作规程》(长关公告〔20112号)等7部公告(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海关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长春海关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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