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长春海关2018年第6号公告(长春海关决定废止2018年第5号公告)

【字体:
【法规类型】 2018-10-22 【内容类别】 长关公告〔2018〕6号
【文  号】 【发文机关】 有效
【发布日期】 综合类 【生效日期】 2018-10-22
【效  力】 【效力说明】 海关规范性文件

  

  

  根据长春海关加工贸易业务无纸化改革监管实际,在总结前期加工贸易无纸化改革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优化加工贸易无纸化业务改革,我关决定废止2018年第5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海关

2018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